喜大普奔!!
从2018年4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也可以在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
新设立企业也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啦!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下面小编就教教大家如何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来进行网上勾选认证发票吧~
第一步
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https://fpdk.xm-n-tax.gov)
第二步
点击 “发票勾选”进入相应界面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未执行确认勾选操作前,可以对已勾选且未确认的发票进行取消勾选的回退处理)。
(1)在已选择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选“未勾选”,并点击“查询”按钮:
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中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2)完成当前页发票的勾选或撤销操作后,需点击“保存”按钮,再进行其他页的操作。
(3)系统提示如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第三步
点击 “确认勾选”进入相应界面
1、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3、如果确认以上发票均需要进行申报抵扣(或退税)时,则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出现如下提示,确认无误则点击“提交”按钮。
平台会显示出这是本期的第几次确认操作,以及当期累计确认次数和当次的确认汇总数量。此时当次确认的发票还未完成确认,状态仍为“待提交”,如上图所示。
您需要确认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的发票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无误,确认无误时,需要点击“提交”按钮。
4、点击“提交”按钮后平台自动弹出如下提示:
5、在当期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状态的提示如下:
怎么样各位,是不是很简单呢?~更多详细操作内容还可查阅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的《使用手册》来学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