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文,批评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一国有企业违法排污,当地环境监管“形同虚设”,企业搬迁承诺一纸空文。
该企业名为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原丹徒县化肥厂,以下简称“茂源化工”), 主要生产水杨酸、水杨酸甲酯、水杨酸酰胺。生态环境部通报称,该企业屡因废气污染严重、大量灰渣和工业废料倾倒污染水域、废液废水排放不到位等问题被投诉和查处。
“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当地政府在反馈报告时明确,企业车间跑冒滴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均已整改验收。但是此次“回头看”发现,以上问题依然严重,整改验收流于形式。”生态环境部称。
通报还表示,由于企业紧邻居民区,当地老百姓对大气污染反映强烈。从2014年开始,丹徒区就计划将该企业搬迁至化工园区,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又承诺年内启动。然而督察结束后,当地政府对整改承诺弃之脑后,企业搬迁一拖再拖,到现在还在原地正常生产。
对此,督察组已要求地方加快整改,落实责任,尽快解决企业污染问题。
7月4日,澎湃新闻(thepaper)从镇江市了解到,生态环境部通报后,江苏省协调联络组立即组织省级联合督察组再赴镇江现场督办。
“6月20日左右,督察组回头看下沉前后,该企业就依法关停整改了。”丹徒区环保局办公室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
镇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生产废水外溢至旁边灰渣堆场,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西北侧围墙处破损,涉嫌雨水直排及废油桶露天堆放,企业锅炉排气烟尘、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立案,并拟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
此外,镇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则对澎湃新闻表示,2018年10月底前将完成茂源化工搬迁工作。
针对环境部批评当地环境监管“形同虚设”、 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镇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决定给予丹徒区工业总公司总经理王文治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丹徒区环保局副局长杜林利、镇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刁永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正在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