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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捆绑车库变相收取定金 镇江房产销售多有违规

2023/2/7 17:38:29发布49次查看
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 今年10月份起,镇江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市工商局、市消协、市房地产协会等部门组织社会志愿者对于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住房销售及广告宣传状况进行了暗访调查。经过对调查结果的梳理,发现镇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和广告宣传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销售房屋捆绑车库
变相收取购房定金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暗访调查中,暗访人员以购房人的身份,到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楼处通过与销售人员交谈,了解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交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对售楼处的广告牌、电子屏、宣传单页进行拍照、采集。共暗访调查房地产开发公司38家。暗访发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捆绑销售,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未能按有关规定在售楼处公布一房一价以及囤积房源。
调查人员在市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暗访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销售70多平方米的住宅时,要求消费者必须要购买15万元左右的汽车库;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在售房屋与车位价格合并在一起公示住房销售价格;还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认筹购房的消费者,在缴纳一万元认筹金的基础上,必须交完5.8万元车库全款后,才能取得认筹开盘房屋的资格。
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诚信金”“排号费”“预购订金”等形式,大量向不特定买受人收取费用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开发商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因没有实物资产作担保,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此次暗访调查中,有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存在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的违规行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购房者必须交5万元认筹金到指定银行,才能参与认购;还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购房者缴纳5万元认筹金或者需提供指定银行10万元保证金,才能排队选号看房。
此次暗访调查发现有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在售楼处未按要求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一房一价,3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楼处公示的房源与实际在销的房源不一致,存在囤积房源现象。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楼处只公示了六套房源价格,但在售的房源要比公示的房源多。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人员公开称,在销的楼盘和价格是内控的,只能在消费确定购买具体房源时才告知。
广告宣传不够规范
过度夸大投资升值
在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作用下,一些开发商为了提升人气、增加销量,在广告上“下工夫”,不少楼市广告对价格、环境、配套设施、面积等内容作浮夸虚假宣传。在此次暗访调查中,工作人员人员对3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部的广告宣传牌和广告宣传单页进行拍照和抽样分析,发现有25家公司存在不规范和夸大宣传效果的现象。
调查发现,市区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夸大投资升值,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如润州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楼处广告牌上,以大标题“投资靠谱,赚钱靠铺”宣传商业广场;一楼盘在宣传单页中宣称是“绝版投资,现铺收益”“适宜投资、自营,买即收益,潜力无穷”;市中心一家置业公司在售卖办公楼广告单页上使用 “国际级尖端配置”“稳健租售,超高回报,年收益5%—8%,让资本跑赢时代”等广告用语。
此次调查发现有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夸大“宁镇扬一体化”宣传效果。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楼广告牌上使用“19分钟至南京,同城效应”,宁镇扬“政策利好不断,价值迅速增长”等宣传语;另外一家楼盘在广告牌中宣传“镇江地铁1号线畅达镇江”经过高校园区(高校园区设站),该楼盘就在高校园区旁。
此外,还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宣传单页宣传时,未按规定标注建筑面积和预售许可证、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最终解释权等违规行为。(陈红生 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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