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日前公布。全市787户企业进入这一“黑名单”,且5年内不得移出,其违法失信信息还将被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受到联合惩戒,真正“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自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公布“信用黑名单”“‘信用黑名单’是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的方式,是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这787户企业由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有关规定公示企业信息,或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会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年我市累计有17099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今年7月15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己满两年的企业已有8100户。而如果届满3年仍不作出信用修复,企业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市工商局负责人说,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进而成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因为违法失信信息被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企业在投融资、进出口、法定代表人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还会处处受限。 (朱婕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