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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变保洁 公司能否擅自变更合同?【普法微小说第605期】

2024/2/11 18:22:45发布15次查看
安静的办公室内,周华正在认真地看着文件,准备安排在郑州勘察工程的几个人赶紧回北京。正忙着,门突然被敲响了,一个大胡子走了进来。
大胡子名叫梁飞,今年四十九岁,在公司内已经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不过,现在因为岗位的变动和公司闹起了矛盾,在三思之后终于决定找周华好好沟通一下。
坐到了周华办公室内的沙发上,梁飞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沉思了一下,才开口说道:周经理啊,我是南方人,这你也是知道的。我是2012年4月从江西老家来北京打工的,和市里一家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随后,劳动服务公司告知我工作找好,就是现在咱这家电子公司。我和公司签订《员工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4年,自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止。
对这些,周华并没有疑问,大部分的劳动合同内容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在劳动服务期限上并不是很一样。
这个我也知道,那现在你说和公司有纠纷,这是怎么回事儿?
是这样的,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约定,公司安排我从事搬运及其相关岗位的工作,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我的岗位。我的在岗期间每月工资是3400元,同时公司还给缴纳社保,如遇加班,还有加班费。正是以为公司的合同十分正规,待遇福利都很靠谱,所以周华对公司也十分满意,决定合同期满后会和公司续签合同,不过,在不久前,事情出现了意外。
是这样的,在一个多月前,你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将我调至保洁岗位,并自次月起,每月薪水调整为2200元,同时停缴我的社会保险。这和之前的岗位太不相同了,我觉得我接受不了。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一开始,周华也无数次地暗示自己接受这个结果,但是,当工资发下来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回避不了这个问题--之前是三千多的工资,现在只剩下两千出头了!这样的工资,让他怎么攒下钱来?老家的负担那么重,这点公司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周华已经完全明白梁飞的意思了,他放下手里的笔,看了一眼梁飞,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道:是这样的,当初合同中不是规定了么,说公司方面是可以按照公司的需要变更你的工作岗位的,你刚才也说了,对吧?
这……确实是有……但是……
既然合同中已经有这样的规定,你也签署了合同,说明你对其中的条款是认可的。如今,公司变更你的工作岗位正是出于公司的需要,这个行为也是符合合同约定的,既然如此,又有什么不妥呢?
一番话,说得梁飞无言以对。他总觉得这个事儿哪里不对,可是听周华这么一说,他心里反而没谱了。
我……我觉得公司连通知和协商都没有就直接变更了我的岗位,这样不合适吧?找了半天的词汇,梁飞才如此说道,坐在办公室内,他心里很忐忑,视线有些飘忽。
周华笑笑:这个事情已经决定了,说那些已经没用了。梁飞,你还是赶快去工作吧,如果实在是接受不了,那公司只能另请高明了……
微微张开了嘴,内心挣扎的梁飞没说什么,沮丧地离开了办公室……
……
这个事儿,我仔细考虑了一下,始终觉得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只是我自己也不知道哪里不对……面对张朝军,大胡子梁飞叹着气,张律师,你说公司真的能这样随意变更我的岗位?虽然合同中确实有那样的条款,但是之前也应该和我联系协商一下吧?
张朝军点头:确实,在这个案子里,公司的行为确实不对。这样说吧,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比如患病、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经培训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即可进行岗位变更。长期以来,我国处于劳动力相对供过于求的状态,造成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导致劳动者弱势地位尚未全面改变,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为减轻其负担,擅自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并以此为由减少薪水、不愿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事情屡见不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直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可由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电子公司擅自变更您的工作岗位,导致您工资降低,是不合理的,应当恢复您的工作,或者给予您一定的补偿。另外,还得继续补缴您的保险。
这个……恐怕我的公司是沟通不来的,经理的意思已经十分明白了……
您不用担心,您可以选择去劳动仲裁所,请求帮助,结果和我说的不会有太大出入。张朝军补充道。
梁飞嗯了一声,有些高兴,脸上的大胡子都在颤抖:那太好了,张律师,我先谢谢你了。
没事儿没事儿,太见外了。张朝军爽朗地笑笑,摆了摆手。
=======慧问提示=======
工作岗位通常是劳动者工作内容的重要体现形式,而工作内容又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实践中,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实践中,正是这一看起来颇为霸道的条款引发了诸多劳动争议。对此,劳动者应当多加注意,受到不公平待遇后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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