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检验检疫局就镇江检验检疫局从进境集装箱中查获违法夹带水果向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发出动植物检验检疫疫情和异常事件警示通报,要求江苏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进境集装箱货物的检疫工作,严防动植物疫情通过集装箱货物夹带等途径传入。
11月17日,镇江检验检疫局港口办事处检疫人员对镇江一家外贸企业从境外进口植保机械设备的8只集装箱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其中一只集装箱夹带了8箱水果,经进一步确认,所夹带水果为柑橘,共计184公斤。
镇江检验检疫局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境集装箱重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有关规定,对这一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夹带水果的集装箱及时实施熏蒸除害处理,对非法进境的8箱水果通过蒸煮、粉碎、深埋等程序实施销毁。
据镇江局检疫人员介绍,非法夹带水果极易将一些动植物疫情带入,威协国境口岸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外贸企业:进口水果务必按照《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办理检疫审批和检验检疫查验等手续,严禁在进口设备中违法夹带。
(李干荣 张亮成)
转载自:中国国门时报